▲近两个月,多地农民养老金缴费上限迎来新一轮上涨。图/IC photo新年伊始,多地农民养老金缴费上限就将迎来新一轮上涨。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近两个月,云南、安徽、贵州、辽宁等地宣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下称“农民养老金”)缴费档次最高标准将在2026年迎来上涨,这是时隔数年后再次出现的密集上涨现象。
此前几年,辽宁、贵州农民养老金缴费上限均为3000元/年,2026年则分别跳涨至5000元/年、6000元/年。云南进一步上涨至1万元/年,成为全国首个缴费上限突破1万元的省份。多地农民养老金同步“抬上限”,既回应了部分居民更高水平养老保障的需求,也反映出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紧迫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上调缴费上限,相当于把个人账户积累的天花板抬高:给有能力、有意愿者更多选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筹资与待遇享受原则;同时也为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流动提供更大弹性,减少因身份转换带来的制度摩擦。
同时也要看到,农民养老金困境的主要矛盾不在“上限不够高”,而在“多数人缴不起、缴不多”。收入波动大、家庭负担重的群体往往只能选择低档缴费,最高档再高,也难以转化为普遍待遇提升。过度强调“个人多交”,还可能让公共养老金的财政兜底责任被弱化。因此,提升“地板”比抬高“天花板”更能直击痛点。
而且,农民工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保险之间也难以自由切换。解决农民养老金困境,就不能只把希望押在“抬上限”这一条腿上,更需要系统性补短板、强支撑。
首先,优先“抬地板”。继续提高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建立更稳定的动态调整机制;同时强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对财力薄弱地区的均衡支持,避免“越穷越难提”,让基本保障更均等、更可预期。
其次,优化补贴,重在“促覆盖、促中档”。补贴既要体现激励,也要避免只对高档“锦上添花”。可提高中档缴费补贴的梯度,引导更多参保人从最低档缴费标准走向可承受的中档缴费标准;对困难群体完善代缴情形和最低档补贴,并通过流程简化、信息透明,减少“该享未享”情形。
再者,打通衔接通道,为流动劳动者兜住权益。完善个人权益记录、跨省转移接续和年限认定,降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转换的损耗;对平台就业、零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探索更清晰的多方共担机制,鼓励用工主体以补贴、代缴等方式参与,让养老责任更合理地分担。
最后,需要把“钱”和“服务”一起补齐。农村地区养老护理、医疗可及性、社区互助等供给不足,会放大老年脆弱性。应推动基本养老保障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长期护理保障、社会救助协同衔接,让养老金真正转化为可感可及的生活改善。
此外,还应把可持续性与公平性放在同一张纸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强调个人缴费,但农村居民的支付能力差异大,制度设计应更多体现“公共兜底+合理激励”。
一方面,地方在提高缴费上限时要同步评估财政补贴的承受能力,避免形成变相比较缴费档次的压力;另一方面,可鼓励村集体经济、土地经营收益、乡村公益金等在合规前提下,以补助方式支持参保,探索“集体补一点、政府奖一点、个人缴一点”的组合,让更多人有条件长期缴费、稳定缴费。
总之,既要关注缴费能力的提升,也要注重待遇保障的公平与可持续,方能确保每一位农民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障,晚年生活更加安心、有尊严。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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